招生考试网
学历类|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|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
资格类|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|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
工程类|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|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
计算机|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|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
 考试乐 - 高考 - 分省高考动态 - 河北高考 - 正文
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
来源:2exam.com 2012-4-8 10:32:03

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

(学校代码:12786)


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,根据冀教学[2011]4号文件精神,自2012年开始实行单独考试招生。为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,制定本章程。

一、单独考试招生目的及原则

通过开展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,积极探索引导高中、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,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,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人才机制,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,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。试点工作遵循教育部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以及“行政牵头、院校负责、自我约束、社会监督”的原则进行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参加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(含对口考生)。

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,我院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认证,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
三、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

序号
 专业名称
 学制
 学费

(元/年)
 计划
 科类
 
1
 电子商务
 3
 48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2
 会计电算化
 3
 48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3
 市场营销
 3
 48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4
 商务英语
 3
 48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5
 园林技术
 3
 48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6
 机电一体化技术
 3
 50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7
 应用电子技术
 3
 50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8
 计算机网络技术
 3
 50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9
 广告设计与制作
 3
 5600
 20
 文理兼收
 
合   计
 180
 
 

四、填报志愿时间、方式及领取准考证

1、填报志愿时间及方式

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2年8月1日8时至2012年8月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网址:www.hebeea.edu.cn),点击进入“河北省部分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填报系统”进行志愿填报。每名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,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(只能填报一所学校), 专业志愿我院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,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。

2、志愿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

2012年8月11日8时至17时,填报志愿考生凭身份证、报考证(由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)进行确认并领取准考证。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。

五、考试内容及安排

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。

1、文化水平考试

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,总分180分,每科分值60分。考试时间120分钟。

考生高中会考成绩语文、数学、外语三门任意两门达到B等以上(含B等),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,按满分记。会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,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,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。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。

2、综合素质测试

综合素质测试(面试)由学院聘请专家(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)成立综合素质测试(面试)专家组,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,总分120分。综合素质测试(面试)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思辨反映能力、专业技能、综合素质等。

3、考试安排

考试时间
 科目
 备注
 
2012年8月12日
 上午

(9:00 - 11:00)
 文化水平测试
 文化水平免

试考生除外
 
下午

(2:00 - 5:30)
 综合素质测试
 
 

六、命题、考试与评卷

命题、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、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。我院将按照“阳光工程”的精神和要求,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、考试、评卷和录取等工作,严格保密制度,贯彻“分级管理、逐级负责”的原则。

1、命题: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(或与其他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共用一套试卷),进行全封闭式秘密命题。试卷的印刷、运输、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《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
2、考试:按照《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》执行。严格考试过程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,规范操作程序,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,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3、评卷: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《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》进行。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,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,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。

七、录取办法

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,根据考试成绩,学院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,并本着“公正、公开、公平”的原则择优录取。上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。

八、毕业生待遇

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,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,报到证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。

九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

1、新生报到与统招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,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、文化、健康等方面的复查。

2、对在报考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十、联系方式

咨询热线: 0318-2102255     2668112

学院地址:河北省衡水市红旗大街2373号

邮政编码:053000

学院网址: http://www.hsvtc.cn

电子信箱: zsjyc99@163.com

乘车路线: 衡水市火车站乘18路公交车衡水职业技术学院下车

十一、本章程解释权归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。

 

衡水职业技术学院

2012年3月1日


  • 上一个文章:

  • 下一个文章: 没有了
  •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
   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.
    ②本网转载的文/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,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.
    最新文章
     


    | 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版权申明 | 网站导航 | 最近更新 |
    闽ICP备06019773号